开车碰死人都要负什么刑事责任?
一、一般情况下,开车撞死人就一定犯了罪。构成犯罪即要负刑事责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条 【交通肇事罪;危险驾驶罪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三年以下***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***;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七年以上***。
交通肇事罪是指“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规章制度,因而发生重大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”犯罪行为。
因此一般情况下,汽车驾驶员撞死了人,构成的罪名为交通肇事罪。
二、特殊情况下车主撞死了人,不负刑事责任
江苏一面包车内发现一具***女尸,嫌犯在逃亡,到底什么原因?
没有无缘无故的***,***只能有两种原因:一种是因为钱财,第二种属于情杀,从面包车发现***女尸,一看就属于情杀。
下面分析一下案情:8月16号,江苏盐城的一个小区外停的一辆面包车上发现一具女性尸体,而这名女尸身无片缕。而且还散发着严重的尸腐味道,可能也是死亡多日了。警察到来后,运走了尸体并开始调查周围情况。警方通过调查锁定了嫌疑人庞国民。
如果庞国民只是为了钱,肯定不会把死者的衣服***,因为现在很少人带现金,一般都用手机支付,只要把人控制住,直接让她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给自己就行了,除非是威胁她如果不给钱就***她衣服这种可能性太小了。
所以只有可能是情杀了,另外说死者并不是本地人和庞国民并不认识,两人有可能属于在交友软件认识的,两人肯定是有什么特定的交易,可能双方价格没谈拢,庞某与死者发生争执,最后庞某气不过,就把人杀了,然后出于气愤,也是对死者憎恶,就把她衣服***了。另外一种原因就是两人本身就属于不正当的***交易,一方由于特别变态的行为,造成了******案。
最后一种原因,就是庞某贪图死者的美貌,死者不从,庞某心生歹意,把人杀了。
当然这个只是猜测,希望警方早日抓到凶手,将他绳之於法,给死者一个交代。
从密闭的面包车可以看出俩人的关系有可能在里面交易,再者***,从第一入眼来说是性侵或者受侵犯。
但是为何将受害人******,说明嫌疑犯手段极其残忍,一点儿都不会忍让。当然不排除这位女人胡搅蛮缠。
据资料显示这位死者是外籍人士并非现在潜逃的***的妻子,所以可以推测一二要么是嫌疑犯的情人要么就是小姐,叫外出那种一天给多少钱的,无论怎么折腾。
嫌疑犯无论如何也是不能将人家***,毕竟是一条人命,生命可畏,一条生命毁一家人,在痛快的同时没有权衡利弊将整个家庭都搭进去,得不偿失。
有网友一定会纳闷怎么跑到家庭毁的那种,当然了,你想一个男子40岁有妻子有儿子,这都背负一个家庭的责任和义务。一时爽一世不安,得不偿失!
江苏一面包车内发现一具***女尸,嫌犯在逃亡,到底什么原因?
居民楼内,一辆停放多日的面包车内竟然有一具无名女尸,而且全身上下***。警方接到报警后,达到时现场,可能是因为女子死亡时间较长,再加上天气炎热的缘故,散发出阵阵恶臭味。我们可以闭起双眼,自己想象一下那个画面。
死亡女子为外地人,警方随后立即发布通告,山东籍男子庞国民有重大作案嫌疑。这时我们可以仔细想象一下,既然警方能这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,那么犯罪的动机和情况应该非常清楚。要么死者和嫌犯有关系,要么车辆和嫌犯有关系。具体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下,到底为何会出现此案件。
这层关系也是我个人认为可能性最大的,死者和男子本来就认识,而且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,另外男子很有可能是家室的,所以他们两个人应该是情人,见不得光。
后来,可能是因为男子顾及家庭原因想要分手,亦或者是女子想要进一步发展两人或者,也可能是女子厌倦了偷偷摸摸想要另寻他欢,两个人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,矛盾越积越深。
最后,男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,直接将女子***,而且还把女子衣服***,伪造成犯罪现场。